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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劫车杀人焚尸被执行死刑

http://www.sina.com.cn  2011年09月27日22:53  中国新闻网 微博

  中新网玉林9月27日电(王秋玲 杨志雄)9月27日,广西玉林市男子李某因劫车杀人焚尸被执行死刑。

  警方介绍,李某,男,现年25岁,广西玉林市下辖县级北流市人。2009年4月6日,他伙同另外两男子抢劫出租车,并残忍将司机杀死焚烧。北流市公安局经缜密侦查,三天后将李某及其同伙抓获。

  2009年12月28日,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
  今年3月31日,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裁定,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  9月27日,经法定程序,被告人李某被执行死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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